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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投法修正案通过 台湾人投票年龄降至18岁

2017-12-13 庄慧良 狮说新语

台湾立法院昨天三读通过《公民投票法》(简称公投法)修正案,将公民投票年龄从现行20岁降低至18岁,并大幅松绑公投限制,公投提案人数以最近总统、副总统选举人总数万分之一以上,为1879人;联署人数应达选举人总数1.5%以上,为28万1745人;通过门槛是同意票数多于不同意票数,同意票须超过投票人数四分之一。

在野的时代力量党团提案,要求将领土变更、两岸政治协商纳入公投法适用范围,但在执政的民进党与在野的国民党、亲民党三党团同时反对下否决。

已故民进党立委蔡同荣在1993年就提出公投法草案,但因该版草案涉及领土变更等议题,长期被当时执政的国民党封杀,但2003年国民党改变策略不挡,民进党反而畏缩弃权,蔡同荣当时曾感慨说:“民进党攻击人家(国亲联盟版)是‘鸟笼公投’,但人家现在要让你投票,现在鸟笼门打开了,你又不飞出去。”

蔡英文去年当选总统,且民进党全面执政,深知两岸问题敏感,迟迟未积极修法,引起民进党前主席林义雄等独派人士不满,林义雄等人数度在民进党中央党部前绝食抗议,民进党方于近日将此案排上议程。

约增加60万投票公民

立法院院会上周五(8日)先处理公投法修正案较无争议的部分,将公民投票年龄从现行20岁降低至18岁,约增加60万投票公民,昨天集中讨论公投适用范围和联署人数及门槛等。

时代力量党团要求将两岸政治协商强制纳入公投,但朝野其他党团一致反对,认为两岸政治协商应放在《两岸协议监督条例》。

时代力量立委黄国昌左右开弓,先批评国民党称政治协商放入公投会让两岸关系雪上加霜,但国民党忘记2011年时任总统马英九说过若签“两岸和平协议”,一定会交给台湾人民公投,再指责民进党以政治协商很难定义为由不愿纳入公投,但2011年时任民进党党主席蔡英文在总统大选辩论时,主张任何政治协商都要经过公投决定,且程序应该写在公投法中,“当时的承诺大家都忘了吗?”但此提案最后仍被否决。

另一个争议焦点是国民党党团要求将不在籍投票纳入公投法。民进党原则上同意,但修正为不在籍投票实施方式另以法律定之。国民党立委王育敏指出,民进党此举是打假球的拖延战术。但民进党是多数,所以通过的是民进党的修正内容。

有关公投提案人数及联署人数,院会通过分别以最近总统、副总统选举人总数万分之一以上,为1879人,以及选举人总数1.5%以上,为28万1745人;公投案的通过门槛是同意票数多于不同意票数,同意票须超过投票人数四分之一。

亲民党立法院党团总召李鸿钧在院会时指出,公投案门槛等大幅降低,将造成公投常态化,“使公投变暴投”。

民进党也深知未来可能衍生出直接民主挑战代议政治的情况。国民党已准备将《劳动基准法》“一例一休”修正案交付公投。

另外,原先可以否决、认定公投提案成立与否的公投审议委员会,在这次修法中废除。除了公民提案可发动公投,行政院也有权针对“重大政策之创制或复决”,经立法院同意后可提案公投,立法院须在行政院提案后15日内议决,若经立法院否决,行政院在两年内不得重新提出。

昨天的院会很平和,朝野大多肯定地说,公投法的修正是还政于民,真正由人民作主。

蔡英文下午在面簿贴文表示,修法之后,年满18岁就有公民投票权,未来公民投票的提案、成案,以及通过,将回归多数民主国家的合理门槛;过去极受争议的公投审议委员会也正式废除,公投法立法多年以来的各项缺陷就此走入历史,“打破鸟笼、还权于民,这是人民作主的历史时刻”。
 
台湾新公投法

投票年龄:从20岁降低至18岁

提案人数:从最近一次总统选举人总数的0.5%降为0.01%

联署人数:从最近一次总统选举人总数的5%降为1.5%

通过门槛:取消有效投票人数须达全台合格选民人数50%,且有效投票数超过50%的规定,改成同意票数多于不同意票数,同意票须超过投票人数25%。

仍不适用范围:领土变更、两岸政治协商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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